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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致市民的一封信

浏览量:7570   作者:  日期:2021/11/19

亲爱的市民朋友:

您好!陇川县自2015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以来,综合环境得到持续整治,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社会秩序明显好转,崇德向善的氛围日益浓厚,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中国目瑙纵歌之乡的美誉度、影响力显著提升。我们的城市因文明而美丽,我们的生活因文明而美好。
当前,全县上下正聚力推进第五届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这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奉献。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让我们以主人翁的意识、奋斗者的姿态、建设者的热情投身创建工作,共建共享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

一、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继承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主动参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把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园的强烈心声转化为建设陇川的具体行动。
二、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踊跃投身邻里守望、卫生环保、扶贫帮困、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关爱行动;积极参与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文明风尚实践活动;共同培育“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齐心建立尊老爱幼、扶弱助残、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立足岗位开展诚信服务、优质服务,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助推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
、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决定着城市文明程度。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陇川县市民公约》,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文明,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自觉参与疫情防控,自觉践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友善对待外来宾客,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问询、求助,展示陇川市民文明有礼的良好形象。
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行为准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文明驾驶,文明乘车,文明停放,文明行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社会环境。以我们的一言一行折射个人修养,展示良好的社会风采。
市民朋友们,文明创建,没有旁观者。为蝉联省级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让我们携手同心、再接再厉,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建幸福陇川。
 


陇川县创文办

2021年9月


文章来源:陇川县创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