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中共陇川县委办公室 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川县第37个民族团结月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系列活动方案》(陇办发电〔2019〕55号,为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陇川县第37个民族团结月活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为创造一个和平安宁、融洽团结的多民族融合发展大环境,维护边疆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倡各民族干部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之间、外来干部和本地干部之间的团结,共同为自治州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1982年,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将每年10月确定为全州“民族团结月”,并纳入了自治条例范围。
“团结月”活动也从当年的一个座谈会、一场民族团结进步宣讲和一台民族团结联欢活动开始做起,到今天从知识竞赛到各种民族文艺汇演、从民族政策宣讲到基层茶话会、从县直机关到乡镇、到单位……,如今,“团结月”活动走过了30多个年头,活动的层次、规模以及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极大地丰富了活动载体和内涵,全县乃至各地呈现出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也彰显了开展“团结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2019年10月是我县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以来的第37个民族团结月,根据上级精神和我县当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实际,我县以开展第37个民族团结月活动为契机,要求把民族团结月活动作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
二、《陇川县第37个民族团结月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系列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在民族团结月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口、主要路口及公园、广场、车站、学校、街道等公共场合,通过现场会、图片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以及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广场、公园等户外场所举办电影放映周、民族团结书画作品展、群众文化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为民族团结月营造良好氛围。
(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会、脱贫攻坚入户宣传等各种形式,掀起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热潮;各学校要利用校园文化建设、班会、晨会等,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围绕主题开展“七个一”活动(即一堂课、一篇作文、一期板报、一封信、一次说课比赛、一次国旗下讲话、一条标语)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县直相关部门围绕主题举办一期“领导干部大讲堂”和“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通过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强化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三)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七+N”进,进一步丰富创建载体。持续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七进”工作,并在“七进”作为主阵地、主渠道的基础上,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模式、拓展创建领域,加大乡村、重点行业、窗口单位和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创造性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家庭、进窗口、进基层服务中心、进景区、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家风家训教育基地、进基层政法单位、进纪念馆、进园区、进民族节庆等,形成具有陇川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N”进模式,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积极引导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主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社会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旋律,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格局。
(四)充分展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县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中取得的新变化和经济社会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总结回顾近年来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成就,挖掘、选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表彰命名第二批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例,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传递陇川声音,凝聚陇川力量,讲好陇川故事,树好陇川形象。
(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族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民族团结月活动为契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9〕31号)精神,积极谋划本地区、本部门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持续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纵深发展。
(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各级各部门要把民族团结月活动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组织开展好“五用”、“五化”宣讲、“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主题征文、民俗文旅活动、民族歌曲大家唱、画展、摄影展(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民族政策知识有奖问答、宗教活动场所“五进”、群众性体育竞技、“扶贫遍访”、“送医药、送科技、送法律、送温暖”等形式多样、特色突出的活动,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提升民族自豪感,鼓舞士气,积极引导全县各族群众争做民族团结的典范。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作用,刊播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知识、民族进步模范事例事迹、团结月活动动态等主题宣传活动,旗帜鲜明地为党说话,讲好民族团结进步陇川故事。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如何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有条件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教界爱国爱教意识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民族代表人士活动,切实关心、帮助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活动促创建,使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筑牢边疆民族地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的“第一道防线”,促进全县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常态,画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同心圆。
此外,《方案》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紧扣主题,加强宣传;突出有机融合,确保工作成效。
陇川县民宗局
2019年10月3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