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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兴占用城市道路乱停放车辆

浏览量:7650   作者:  日期:2021/6/29

当事人:保山市龙陵县龙新村大硝河村 王文兴

处罚文号:陇住建执队罚决字(2021)30号

处罚金额:叁佰(300.00)元

案件处理结果:处以叁佰元罚款,移除占道车辆。

立案时间:2021年6月22日

结案时间: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