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赵兴达占用城市道路乱停放车辆

浏览量:8056   作者:  日期:2021/6/18

当事人:陇川县护国乡邦掌挖断龙 赵兴达

处罚文号:陇住建执队罚决字(2021)25号

处罚金额:叁佰(300.00)元

案件处理结果:处以叁佰元罚款,移除占道车辆。

立案时间:2021年6月9日

结案时间: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