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芳竹木炭粉加工点: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芒拉永兴小组
我局于2018年6月25日对你加工点生产线的生产设备进行就地查封,并下达查封决定书(陇环封决字〔2018〕第02号)。因你拟将加工点设备就地自行拆除,书面申请我局解除上述查封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五款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解除查封。
请你凭本决定书及查封清单,于2018年7月25日前自行将生产加工设备拆除。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5日
董保芳竹木炭粉加工点: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芒拉永兴小组
我局于2018年6月25日对你加工点生产线的生产设备进行就地查封,并下达查封决定书(陇环封决字〔2018〕第02号)。因你拟将加工点设备就地自行拆除,书面申请我局解除上述查封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五款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解除查封。
请你凭本决定书及查封清单,于2018年7月25日前自行将生产加工设备拆除。
陇川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5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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