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财办复〔2020〕8号 签发人:赵吉兴
对政协陇川县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刘贵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把农业技术推广经费列入财政专项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全县广大农业技术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我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甘蔗、烟草、蚕桑等产业稳步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县财政收入总量小,自给能力较低,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资金主要靠上级财政补助,加之近年来“保工资”支出大幅度增长,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提标扩面,教育和医疗卫生等考核要求投入逐年快速增长等,致使县级财力缺口不断增大,地方财政对各种项目配套困难较大,难以承担。在此前提下,我县依然对蚕桑、烟草等产业投入了大量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县级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加大对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投入力度。同时,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向上争取农业技术推广经费补助,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资金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陇川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陇川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