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财办复〔2020〕4号 签发人:赵吉兴
对陇川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0号建议的答复
金小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基层司法所辅警招录列入财政预算》 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提出的建议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司法所做为政府基层管理机构,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参与陇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结合司法工作发展,陇川县人民政府在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逐年加大了对司法经费的投入,为司法工作正常开展提了基本保障。
在国家提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硬性要求下,全县职能部门普遍存在工作量大增而人员严重不足的局面。由于陇川县自给财力十分低,主要依靠上级政府财力补助弥补支出缺口,而上级给予补助量十分有限,随着近四年来大幅度调资政策的执行、脱贫攻坚投入刚性需求,加之今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地方财政收入出现减收,使原本运转异常困难的县级财政雪上加霜,我县在工资、基本民生经费保障上已成问题。为了确保“工资、机构基本运转、基本民生”保障不出问题,则全县只能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通过压缩一般性支出和公务支出的措施减少支出压力,因此目前已无财力解决各部门新增的聘用编制外人员所需经费。
衷心感谢您对陇川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请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陇川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