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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陇川县第十五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5180   作者:  日期:2019/2/1

                陇财办复〔20181            签发人:赵吉兴

 

关于对政协陇川县第十五届二次会议85号提案的答复

 

杨艳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陇川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落实陇川县烈士纪念设施经费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通过认真梳理和研究,现答复如下:

陇川县烈士纪念陵园于20144月开工建设,20163月竣工验收,我县共投入450多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建成后,该烈士陵园是我县的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每年的清明节、建军节、国庆节、烈士纪念日,县上都组织前往烈士陵园开展多种形式的祭奠烈士、缅怀英烈的活动。  

2014年以来,根据烈士陵园建设的需要,我县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烈士纪念陵园的建设,保障的烈士陵园项目的建成,但由于我县财政十分困难,在日常维护和管理中没有专项安排工作经费,在今后的工作中,县财政局将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将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给予批评指正。衷心感谢您对陇川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

                              

  陇川县财政局

2018528

文章来源:陇川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