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史志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落实情况报告
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德宏州史志办立足本职,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基础性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7〕38号)要求,现将州史志办2017年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州史志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会议2次专题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年内,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王伟主任担任组长,杨星明、张保和副主任任副组长(张保和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秘书科,由张保和副主任兼任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撰写、审批、发布和建档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相互配合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对上传的工作信息严格按照文稿审核程序把关,撰写的政务信息报送分管领导审核签订后,及时上传德宏州史志办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同时对德宏州史志办信息公开专栏是否涉密、是否有敏感信息进行把控、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及时删除、补救。还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年内,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修订)等3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5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不断完善各种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史志工作实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不断充实完善州史志办信息公开制度,修订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德宏史志信息网管理办法》《德宏州史志办信息提供、发布和网上保密审查制度》和完善《德宏州史志办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全面完善了史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理顺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建立信息通报激励机制。每到季度末,办公室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通报情况》,将近一个季度的信息报送、采用情况汇总整理后报局领导审阅,较好地促进了我办信息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良好信息氛围。
(三)建立信息转发的学习机制。只要是上级转发下来的各类信息经过局领导传阅后,我们再分门别类地分发到相关科室和个人手上,并要求大家通过学习和借鉴的方式掌握范文的实质内涵和写作要领,以此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通过德宏州史志办信息公开专栏、德宏州党务公开网、德宏州政府信息报送系统和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发布、公开我办的党务、政务信息。2017年,截至12月1日,我办主动公开信息共158条。其中工作动态143条,条例规定及制度2条,机构设置及职能4条,公开目录和指南2条,通知公告2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3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在州财政局的统一部署安排下,我办对部门预算和决算在德宏州统计局信息公开专栏和德宏州统计局内网进行公开公示,包括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2017年收入预算表、2017年支出预算表、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及相关情况说明,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拓展不够;有价值的信息没有得到很好的挖掘和上报等。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创统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重点是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在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三)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方法。积极探索、完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逐步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加大信息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熟练掌握工作方式和方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