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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水利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德水办〔2016〕35号)

浏览量:8067   作者:  日期:2016/12/20

德宏州水利局全面推进水利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630)要求,进一步做好水利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2020,全州水利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水利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责任科室:办公室、建管科、农水科、防办、水政水保科、水保监测分站)

2.推进执行公开。要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全州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局相关科室要及时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促进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责任科室:办公室、党总支、建管科、资产财务科)

3.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继续做好取消、下放、保留水利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水保监测站)。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水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执法结果(责任科室:水政水保科)。有关科室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水行政执法检查、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事故处理等监管信息。要公开水利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及审计情况,加大水利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科室:安监科、资产财务科、水政水保科)

4.推进服务公开。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目录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及时编制发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科室:水保监测分站、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水资源科)。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责任科室:建管科、防办、水利工程管理站)。

5.推进结果公开。对重要、省、州水利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水利发展规划、民生水利工程推进情况、落实结果,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要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评估调查结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责任科室:办公室、建管科、农水科、防办、水政水保科、水利工程管理站、水保监测站)

6.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部门预算、决算、水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包括重大水利工程的重要政策内容、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进展等有关情况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等民生水利工作、水资源费和水保两费征收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形式等要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责任科室:办公室、资产财务科、建管科、农水科、防办、水政水保科、水保监测站)

(二)加强政务开放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1.推进政府数据开放。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水利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责任科室:防办、水政水保科)

2.落实“五公开”要求。严格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由各科室起草拟以州水利局名义印发的公文,报审公文时,要针对“五公开”要求,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方面的意见,随公文一同审批。拟不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对各科室报文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和方式的,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局办公室作退文处理。办公室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公众关切,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全局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公开,应主动公开但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主动公开,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责任科室:办公室、各相关科室)

3.加强政策解读。凡州水利局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科室应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按相关规定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局分管领导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4.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继续与省州新闻媒体签订宣传协议,积极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新兴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工管站、农水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防汛办、水保监测分站)

5.加强政民互动和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网络回应人”制度和政民互动平台,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在答复咨询、解决诉求的基础上,主动征求意见、提供信息,进一步拓展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对公众反映事项比较集中、涉及面广或意见较大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科室和县市水利部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提高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水平。(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6.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水利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对重要水利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水利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局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是水利突发事件发生后,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报告处理并及时公开发布。(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工管站、农水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防汛办、水保监测分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落实人员,细化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局机关各科室、站、设计院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查缺补漏,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有效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修订完善《德宏州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协调发布制度等,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和程序,形成良好的公开机制。建立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解决行政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

(四)加强业务培训。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抓好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政务公开相关人员培训,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文章来源:德宏州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