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6〕30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62号)精神,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水利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水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州水利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要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继续做好取消、下放、保留水利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水政水保科、水保监测分站)
2.推进水利监管信息公开。在水利建设领域重点推进水利工程稽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科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安监科、工管站、农水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防汛办、水保监测分站)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及时编制发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科室:水保监测分站、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水资源科)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 推进水利政策公开。及时发布水利方面的政策措施,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出版政策汇编等方式集中公开,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责任科室:办公室、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安监科、农水科、防汛办、工管站、水保监测分站)
2.推进水利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水利基础设施,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责任科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水资源科、农水科、防汛办、工管站)
(三)围绕水利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开。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灌溉、河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利精准扶贫等民生水利工作信息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科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工管站、农水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防汛办、水保监测分站)
2.推进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加强德宏州重要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德宏州重要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水质及州内主要河流水质达标情况。(责任科室:水资源科)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水利重大决策公开。实行水利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水利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涉及水利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要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工管站、农水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防汛办、水保监测分站)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好财政资金和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等情况。(责任科室:资产财务科)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出台政策文件前,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科室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州水利局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水利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由局领导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工管站、农水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防汛办、水保监测分站)
2.推进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水利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对重要水利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水利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局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是水利突发事件发生后,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报告处理并及时公开发布。(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工管站、农水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防汛办、水保监测分站)
3.推进媒体作用充分发挥。积极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科室: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科、工管站、农水科、水政水保科、水资源科、防汛办、水保监测分站)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信息发布主题、内容及方式进行规范。按照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安排,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清理结果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夯实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做到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发布;提升“96128”等政务热线电话管理水平,发挥好门户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信息的时效性与便民性,强化与新闻网站的联动合作。
3.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如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落实人员,细化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局机关各科室、站、设计院分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年度总结工作,及时公开年度总结报告。
(二)强化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等,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和程序,形成良好的公开机制,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德宏州水利局
2016年8月1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