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德宏州审计局对云南腾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陇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的腾冲至陇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腾陇高速”)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同步开展了2020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腾陇高速起自腾冲市中和乡毛家营,接保山至腾冲国家高速公路,止于陇川县章凤镇南侧,接瑞丽至陇川高速公路。翁冷支线起自主线K100+400,止于石碑老寨,接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腾陇高速全长163.37公里。该项目投资控制目标2059458.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账面完成投资1617484.82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182050.79万元(不含工程预付款14575.63万元)、设备投资19398.37万元、待摊投资307309.38万元、其他投资108726.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腾陇高速主体责任单位着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在推进建设中强化协调服务保障,认真处理工程建设影响到公路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积极组织相关单位提前进行资料的整理和审查;强化施工组织,腾陇公司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合理优化施工组织计划,严格按照工程完工时限,倒排工期,卡实节点,每月“逢2”进行10天一次现场进度核查,加强现场技术服务,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实现了2019年底腾冲至梁河段建成的目标任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工程进度执行相对缓慢。
(二)施工用电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20261.35万元。
(三)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已上报未批复。
(四)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
(五)腾陇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大,影响项目正常推进。
(六)非法占用土地。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德宏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目前,腾陇公司对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对部分工程进度执行相对缓慢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大人材机的投入,快速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8月15日腾陇高速公路已完工通车;二是对施工用电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问题,依法移送德宏州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7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云德交建罚〔2020〕001号)对腾陇公司给予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金额为1215681.63元;三是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已上报未批复的问题,正在整改,腾陇高速公路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均已报至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府已批复,正向国家自然资源部报送;四是对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的问题,截至2020年7月20日止,腾陇高速共到位资金1723078.72万元,到位率83.67%,项目资本金应到位652837.00万元,实际到位562078.72万元,到位率86.10%;五是对腾陇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大,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的问题,截至2020年7月8日止,腾陇公司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已将截至2020年3月31日应付账款176700.00万元支付完成;六是对非法占用土地的问题,相关部门已作出处理处罚。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