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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水利枢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

浏览量:3656   作者:  日期:202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德宏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76日至2019630日,对龙江水利枢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龙江水利枢纽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规划在龙江水电站枢纽右岸通过隧洞从库区内取水,设置龙瑞线”“龙遮线”“畹町线三条输水线路,分别向瑞丽市区、遮放片区、畹町片区供水。瑞丽市区城镇生活供水,输水线路总长60711.00m,其中:龙瑞线长度为40161.00m,龙遮线长度为13102.00m,畹町线长度为7448.00m。工程总供水量4000.00m3,其中:供瑞丽市城镇生活用水1717.00m3,供遮放及畹町农业用水2283.00m3。工程等级为IV等,规模为小(I)型。工程项目的前期申报工作由瑞丽市水利局负责实施,201819日组成项目管理机构,即龙瑞江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实施。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7753.16万元,截至2019630日,项目完成投资1134.56万元。项目于2018423日开工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建设管理要求执行了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财务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德宏州龙瑞江水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整改。

(一)未取得合同约定的成果资料支付用地预审代理费50000.00元。

整改情况:德宏州龙瑞江水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已提供合同约定的成果资料。

(二)施工合同约定条款与招标文件约定条款不符,未响应招标文件。

整改情况:经瑞丽市人民政府组织涉及单位,深入整改落实由《龙江水利枢纽综合利用工程(第三标段:输水隧洞及附属工程)合同书》签订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应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16.1条进行协议纠正。

(三)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不准确。

整改情况:德宏州龙瑞江水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前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没有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只作为拦标价上限。

(四)其他应关注的事项。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均未按相关规定写明招标的内容。

2.勘察设计未执行招投标程序。

3.征地工作进度缓慢。

4.部分标段工程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关于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德宏州龙瑞江水利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及意见,在今后的项目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