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按照《德宏州审计局关于印发德宏州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2018年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2018年10月25日至11月23日,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中共梁河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梁河县委新农办)2015年至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计划批复及投资规模情况。
2015年至2017年,梁河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计划批复31个,计划总投资2124.8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40万元,州级资金490万元,县级资金980万元,其他资金114.88万元(整合资金103万元,群众自筹11.88万元)。项目主要涉及村内道路建设、支砌排水沟、支砌挡墙、垃圾池、安装太阳能路灯、村内公共绿化、文化活动场地建设、公厕、环境卫生整治等。
1.2015年计划批复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730.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80万元,州级资金170万元,县级资金340万元,其他资金40.9万元(整合资金34万元,群众自筹6.9万元)。
2.2016年计划批复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733.9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80万元,州级资金160万元,县级资金320万元,其他资金73.98万元,(整合资金69万元,群众筹资4.98万元)。
3.2017年计划批复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660元,其中:省级资金180万元,州级资金160万元,县级资金320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进度情况。
2015年至2017年,梁河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计划批复31个,其中:已完工项目31个(2015年17个、2016年10个、2017年4个)、在建项目0个、未开工项目0个。
(三)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情况。
2015年至2017年,梁河县委新农办共筹集到位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财政资金2010万元(本次对其他资金不作审计),其中:省级补助资金540万元、州级配套资金49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80万元。财政拨入新农办1810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90%,县财政欠拨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
资金支出1810万元,其中:村内道路建设889万元、村内公共绿化、亮化142万元、文化活动场地建设524万元、环境卫生整治150万元、其他支出105万元(勐养观景台建设);应付未付工程款2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至2017年,梁河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预拨结算制,乡镇报账员根据工程进度填制工程结算单到新农办报账,资金专款专用。项目由相关乡镇制定实施方案上报新农办批准后实施,并派员监管,项目实施乡镇与各施工单位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项目建设采取资金整合及群众投工投劳的方式。项目建设已于2018年1月前全部完工。项目的实施,完善了项目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了乡村文明建设,为振兴乡村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但还存在财政欠拨资金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县财政滞拨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
审计处理意见:建议县委新农办与县财政协调沟通,及时拨付滞拨的县级配套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农办积极向县政府领导请示报告,并与县财政多次对接协调,由于县财政困难,截至2019年11月8日,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200万元尚未拨付。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