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8月至2018年11月,德宏州审计局对德宏州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位于德宏州芒市营水路58号(州戒毒康复所内),新建办公楼1幢,结构为框架结构2层,建筑面积1200㎡。该项目由施甸县甸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并与德宏州公安局签订施工合同,进行施工建设。项目于2016年7月14日正式开工,2017年3月29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项目概算总投资340.62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319.39万元,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但未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65478.56元。
经过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65478.56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量多计、错计、重计,定额错套、高套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德宏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建议:州公安局应及时与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并结清与各相关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公安局认真进行了整改,按照审计金额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对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具体整改结果由州公安局向社会公告。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