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德宏州审计局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7月31日,对德宏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职业学院)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德宏州财政局下达职业学院预算收入总额为11767.08万元,实际拨款及收入总额为12563.71万元;2016年职业学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2463.11万元,实际总支出为12041.25万元。
2017年德宏州财政局下达职业学院预算收入总额为9084.30万元,实际拨款及收入总额为9784.95万元;2017年职业学院预算支出总额为11309.05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11309.0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职业学院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德宏州职业教育,积极推进德宏州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严格按照规定的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预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国家有关的财经法规。在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方面,建立了必要的内控管理制度,会计凭证附件基本完整,收支业务均有授权批准手续,购置资产、物资采购、入库验收手续齐全、有授权批准、资产报废处置均取得审批。但也存在不足的方面: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存在缺陷,未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会计科目使用不够规范、有的不符合会计处理的一惯性原则,未按规定管控业务招待费、会议费等项支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德宏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德宏职业学院进行了整改。
(一)关于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方面。
1.总账与实物明细账年末余额核对不符。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职业学院固定资产总账与资产实物明细账,账实不符,其差额为2681750.62元,出现总账与实物明细账不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组织专人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并对固定资产账务进行了调整,目前符合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的核算管理要求。
2.账面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资产不实。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职业学院账面反映的原五校老校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资产,原价值33643228.80元,分别于2013年至2016年期间,经州政府批准已经处置和拍卖,其资产仍继续挂账,未作资产处置核销的会计处理。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已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正在等待回复。
(2)职业学院新校区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自2014年五校整体合并入驻使用,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及入账会计处理。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已同职教园区建设指挥部协商,加快竣工结算及办理移交手续速度,争取在年内得到落实。
3.固定资产应计未计提折旧。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账面未反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统一纳入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一并处理,在2018年年末统一补提以前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并从2019年1月按月计提折旧。
(二)未如实核算无形资产。
经查,截止2017年12月31日,职业学院在固定资产明细账“通用、专用设备”中的软件,账面价值共计为2726725元,未纳入无形资产核算及摊销。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对未纳入核算无形资产已按要求做了调账处理。
(三)存货账实不符。
经核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存货账面余额为62680元,系职校2015年9月机电专业接受德宏秦瑞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捐赠的材料-电缆线,实际该项资产-电缆线已经领用,但未冲销存货。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已组织存货领用部门办理了领用手续,并进行了账务处理。
(四)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收入。
经抽查,2017年以前省教育厅拨“国家助学金”等结余款合计417032.96元,2017年赛石集团捐赠助学款3000000元,合计3417032.96元,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已按要求对“国家助学金”等结余款进行了账务调整。
(五)奖金、住房补贴等未计缴个人所得税。
经抽查,2016年发放的新进教师住房补贴256518元,2016年、2017年发放的奖金合计128400元,未纳入当月工资计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于2018年4月17日按照“税收缴款书”自行补交工资薪金及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合计金额为3458204.01元。
(六)培训费等收入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经抽查,将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培训费、复审取证费等收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归集核算,合计金额为1345870.24元。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按要求进行了账务调整。
(七)会议、公务接待事项内控管理不规范。
1.经核查,2017年5月支付教学实践研讨会经费支出84884元。该会议属于四类会议,共历时3天,参会人员共计102人,实际费用为277元/人/天,购买奶油、蛋挞等食品3410元,存在会议规模及开支超规定标准的情况。
2.经抽查,职业学院有4次金额共计45004元的公务接待事项存在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和无接待清单的情况。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在二级领导班子会上,重申了相关文件精神并责成校党政办及计划财务处,在今后工作中严把审核关,杜绝超标准接待和无公函接待等不规范情况的发生。
(八)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1.经核实,将应在“其他收入”科目中归集核算的款项,记入“上级补助收入”中核算合计金额729000元。
2.经核实,将应在“上级补助收入”核算的云南省教育厅拨入的各种款项记入“其他收入”科目,合计金额480842元。
整改情况:职业学院根据要求进行了账务调整。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