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5月至7月,德宏州审计局对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包括德宏州贸易商会驻缅甸曼德勒、密支那、内比都三个商务代表处)2015年至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15年至2017年,德宏州财政局下达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部门预算及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决算报表反映收支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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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财政部门下达预算(万元) |
决算报表反映(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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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总额 |
年初批复预算 |
调整预算 |
总收入 |
总支出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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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
1143.51 |
12937.91 |
11794.4 |
1143.51 |
978.2 |
389.33 |
55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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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2034.22 |
11973.14 |
9938.92 |
2034.22 |
1404.37 |
471.04 |
11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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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1282.77 |
12972.41 |
11689.64 |
1282.77 |
1705.88 |
1100.89 |
677.78 |
审计结果表明,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2015年至2017年预决算编制基本能够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编制,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的要求,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也发现,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在财务管理方面,还存在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德宏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进行了整改。
(一)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
2015年至2017年,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发放州贸易商会驻缅商务代表处工作人员补助1094000元。上述发放到个人的补助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对发放2014年至2017年州贸易商会驻缅商务代表处工作人员补助进行了清理,已补缴个人所得税165489.59元。
(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1.无公函接待报销费用134333.39元。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存在部分无接待函(或通知)接待国内外相关单位、社团、客商等支付接待费134333.39元。
2.驻缅甸商务代表处报销工作餐30349元。州贸易商会驻缅甸曼德勒、密支那、内比都商务代表处报销工作餐30349元。
3.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在公务接待中,以“住宿接待签批条”作为财务报销附件,签批条内容和事项不全,未按规定填写接待清单。
4.接待费用报销未按照一事一单进行结算。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在公务接待中,未严格按照一事一单进行结算,存在先记账后统一结算报销接待费的情况。
以上无公函接待、驻缅办报销工作餐、公务接待清单未按规填写、接待费用报销未按一事一单进行结算的整改情况: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善审批流程,按照一事一结算的要求严格执行,并杜绝报销工作餐。
(三)报销单据不规范。
1.驻缅甸密支那商务代表处2015年房屋装修支付工程款90157元,未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工程未进行预结算。
2.驻缅甸曼德勒商务代表处2015年支付材料翻译费26361元,未附翻译材料清单和相关附件。
整改情况: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加强报账员教育培训,严格费用报销审核,规范单据提交内容及翻译工作。
(四)往来款列收列支667419.77元。
2017年,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在其他应付款列收列支667419.77元,未纳入收入支出核算。
整改情况: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对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结算。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