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月15日起,对梁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的2015—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涉及大邦幸村委会通畅工程、龙塘村委会通畅工程、友义村委会通畅工程、芒陇村委会通畅工程、芒东镇入口至出口公路、潞盈路至岗村公路、永立河至大夏子公路、大厂至杞木寨公路、水草坝至芒轩公路、芒陇至铁厂公路、梁子街至板厂公路。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该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谈判)、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财务核算基本合规,项目资金能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审计中未发现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但存在审减工程价款情况。
2015-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共11条,共完成投资7756.69万元;应付工程款75.68万元;其他应付款428.8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中部分工程量不符合《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范》(DB 53/T2001.1-2014)等原因,造成送审工程结算价款核减11.0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在退工程质量保证金时及时扣减,并进行账务调整。建议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交通局积极进行了整改,现已按要求扣减工程款。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