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盈江县审计局于2018年7月19日至9月5日,对盈江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县国土局”)负责实施的盈江县勐弄乡松园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来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该项目根据《德宏州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州统筹安排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德国土资〔2014〕132号)文件同意实施建设。项目类型:属于国家投资建设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重点项目。项目性质:属于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预算总投资:244.47万元。
㈡项目建设情况
2014年10月14日,盈江县勐弄乡松园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为中标单位,中标价 1 724 711.75元。2014年10月19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合同价为1 724 711.75元,合同工期为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此次审计未进行实地察看,仅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及项目工程资料进行审计。
㈢项目结算情况
此次审计,盈江县审计局委托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盈江县勐弄乡松园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工程量进行复核。根据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项目送审总价1 715 900.41元,审定结算价 1 683 003.88元,审减32 896.53元。
㈣项目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7月30日,项目资金到位2 445 000元。截止2018年7月30日,县国土局实际支付项目资金 1 738 108.93元,其中:待摊投资365 388.6元,项目工程款1 372 720.33元。
收支相抵,资金结余706 891.07元,其中:2018年5月4日上缴县财政363 710.99元,预留项目资金343 180.08元(按项目送审总价1 715 900.41元暂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85 795.02元,预留工程款257 385.06元,县国土局将上述两笔资金存放在单位“应付工程款”科目核算管理。)
预留资金中应支付施工单位项目资金310 283.55元,实际结余32 896.53元。
根据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项目审定结算价1 683 003.88元,截止2018年7月,县国土局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 372 720.33元,还应支付310 283.55元,其中:应付工程款226 133.36元,暂扣工程质量保证金84 150.19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均具备相应行业资质,项目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项目资金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规定,但存在送审工程造价多计工程款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2 896.5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盈江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㈠对多计工程32 896.53元予以核减。县国土局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㈡待项目工程款全部支付完成后,将结余工程款32 896.53元,上缴到盈江县财政局。
㈢做好项目的后续维护、管理工作,保证项目发挥应有社会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问题,盈江国土资源局已按照审计报告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