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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2200   作者:  日期:2018/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德宏州审计局于2016224日至20171011日,对芒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芒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芒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由五个地块组成,地块一位于风平收费站西北侧,地块二位于德宏州中医医院南侧、营水路西侧、印金村东侧,地块三位于大湾村木康加油站320国道东南侧,地块4A位于工业园区咖啡大道宗申摩托生产基地西侧,地块4B位于户育村320国道东南侧,土地使用面积1084.59亩,实际完成建筑面积为1084649.10㎡。已建成工程有住宅、地下室、商铺、小学、幼儿园、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及附属工程等。其中:地块一完成总建筑面积69472.99㎡;地块二完成总建筑面积475034.57㎡;地块三完成总建筑面积143343.88㎡;地块四A完成总建筑面积64992.89㎡;地块四B完成总建筑面积331804.77㎡。芒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实际概算投资总额4194000000.00元,竣工决算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为3359267371.2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从立项报批、规划设计、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监理、工程项目实施、工程款项拨付、工程造价审核、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过程,均严格依照基建程序及相关规定规范运行及操作。整个工程手续完备,批文齐全,程序合法,财务规范,项目投资控制合理、建筑单体全部通过验收,做到质量合格、资金安全、人员安全。但也存在施工单位多报工程价款、未办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手续、工期延期、部分地块入住率低、地块三和地块四B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芒市人民政府予以整改。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多计项目款项44318080.28元

1.工程价款结算中工程量多计、材料单价变动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38920917.93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芒市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对照,并与芒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单位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进行对接,已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支付相关单位工程价款。

2.建筑面积及计算基数多计的原因,造成相关费用的审减,多计待摊费用5397162.35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现已按按照审定的待摊费用数额,支付相关单位待摊费用。

(二)漏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查,芒市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内容中:配套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地下室,未计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审计要求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及时向税务局申报缴纳。

20171210日,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缴纳了由税务局核定的2017年城镇土地使用税1168969.06元。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