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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201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

浏览量:1269   作者:  日期:2017/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1021日至20161130日,对芒市201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及绩效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德宏州芒市陇川县瑞丽市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实施设计的批复》(云移复发〔201527号)反映,芒市201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帮扶对象主要为龙陵县茄子山水库和岔河水库外迁芒市风平镇法帕村委会拉赛新村、风平村委会、兴侨七队及遮放农场等移民215856人(现已变更为221867人)。由于当时移民安置政策措施不够完备,部分移民以投亲靠友、集体招工等方式自行搬迁到芒市境内安置,导致部分移民长期无户籍、无土地、无房屋、无基层组织管理和无就业岗位等问题。安置方案主要为:一是妥善解决好移民落户问题,二是处理好移民承包土地问题,三是解决移民住房问题,四是推进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开展技术教育培训。截至20161130日,芒市2013年避险解困项目资金收入合计3981.08万元,支出合计3811.92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69.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移民开发局认真开展芒市201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建设征地、补偿补助、移民安置和技能培训等帮扶工作,切实维护了移民安置区社会的稳定,有力地推进了我省水电事业的发展。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合理使用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但存在配套资金未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配套资金未到位218万元

截至20161130日,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省级配套资金未到位218万元。

   (二)项目变更未及时批复

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原规划投资4710.94万元,后实施时变更为4187.08万元,经梳理,主要是帮扶对象变更、生产扶持变更、中心村安置方式变更、集中安置点设计变更、基础设施变更、其他费用变更等,但芒市移民局未及时取得变更批复。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建议芒市移民开发局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将应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同时,责成芒市移民局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情况,要及时取得变更批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第一个问题,芒市移民局向市政府分管领导及州移民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积极与住建和扶贫部门对接,进一步督促配套资金尽快落实。针对第二个问题,芒市移民局已于2016122取得了德宏州移民局的变更批复——《德宏州移民开发局关于芒市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变更的批复》(德移局发〔2016111号)。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