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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行政中心景观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浏览量:2402   作者:  日期:2016/1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将瑞丽市行政中心景观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瑞丽市行政中心景观工程于201012月批准项目立项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1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拨款。20125月项目正式开工,20151月全部完工,完成投资811.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瑞丽市行政中心景观工程项目管理基本履行了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执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合同约定职责履行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该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改善了该片区的环境,绿化、美化了行政服务中心,完善了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共设施功能。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389.69万元,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未取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389.69万元。

(二)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未取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389.69万元予以核减,责成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严格按审定结果支付相关单位工程价款;对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未取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责成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完善相关建设手续。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该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审计审核确定的完成投资额办理财务决算,结转固定资产。按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二是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补齐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三是完善项目竣工图纸,包含主体建筑图纸,按城建档案归档要求做好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保证建设资料的真实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按照审定金额进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结转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未取得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问题,因为该项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无法补办之前的相关手续,瑞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表态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文章来源:德宏州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