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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工作计划

浏览量:23443   作者:  日期:2020/2/18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具体指导下,全州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努力探索经验、破解难题、建立机制,推动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2019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导向,扎实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家风家训,廉政党课、“廉文荐读”、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谈话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统领,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深化队伍教育培训,加大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

(二)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今年以来,局党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实际,完成了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改革过程中准确掌握、客观分析干部队伍机构改革中的思想动态,做到政治教育全覆盖、思想动态全掌握、谈心谈话全到位、苗头风险全管控。高效做好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起草、讨论、报批等工作,及时完成人员转隶和工作衔接,同时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各领导专业和特长,讨论确定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通过了科级干部任免和内设机构人员调整配置。改革后,州局机关共内设15个科室,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8名,实有干部职工51人。(公务员46人,工勤5人)

(三)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呈现新局面

今年2019年3月,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在州司法局挂牌,7中共德宏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成立了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制定下发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机构设置及制度保障完善后,我州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走上正轨。一是抓好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州开展宣传学习工作二是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完成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与省司法厅共同组成的调研组到我州进行的“一带一路”建设法治保障专题调研任务、完成“加强和规范群众评议执法活动,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课题调研以及扫黑除恶等方面的专题调研三是做好年度督察工作。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查,取得良好效果。

(四)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

机构改革后,专门设置立法科,负责政府立法工作的开展。自工作开展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抓好政府立法各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草案)》、《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起草、修改、审查等各项工作,积极参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条例》修订工作;二是参照国务院、省政府编制立法计划的做法,科学编制好《德宏州人民政府2019-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按照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协商、审议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的要求,正在起草我州相关贯彻实施方案。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成效明显

一是9份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州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并通过云南省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系统进行报备。二是及时审核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报备的10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其中瑞丽市政府5件,梁河县政府1件,芒市政府2件,盈江县政府2件),以“德政办备”文号出具《规范性文件备案通知书》。三是梳理出州政府(含政府办)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56件,已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303件;州政府部门登记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件。四是完成了全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摸底调查统计,并形成《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摸底调查的情况报告》。五是组织开展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形成了专项清理工作报告。六是以州政府办名义制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制审核工件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和审核部门的法制审核工作程序。

(六)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制定下发了《德宏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等八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制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二是为切实把好审查关口,整合法律智慧资源,我们在机构改后,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成立了德宏州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确保合法性审查职责顺利运行、高效履职。严格履行州政府常务会议题会前审查职责,制发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39份,对172余件部门征求意见进行了反馈。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前,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大程序,2019年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共举行召开《德宏州珠宝翡翠互联网直播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15项重大决策听证会。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五是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新职责,开展全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公告工作,州司法局清理公告了54个行政执法单位,各县市司法局共清理公告了219个的行政执法单位。六是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州随机抽取了2018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件583件开展评查工作。七是起草下发了《德宏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德宏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德宏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

(七)法律顾问制度取得新进展

作为全国率先、全省首家党委聘请法律顾问的州市,也是全国首家成立党委、政府合一法律顾问室的州市。我局在机构改革后,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在全州法务岗位、执业律师中好中选优,组建新一届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推进法律顾问队伍不断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和《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的制定出台,不断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有效夯实了法律顾问工作基础。2019年度共制发38份《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30条,有效规避了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签订带来的法律风险,维护和保障了政府的合法权益;共制发征求意见复函26份,提出合法合理化意见建议285条。另外,还认真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案件应诉、重要事项解决和重大项目谈判,参与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和信访案件的评查以及各党委政府工作的调研等活动,法律顾问进一步多元发展,其成果成效进一步凸显。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取得新成效

一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落实枫桥经验本地化,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全州推广芒市“三?”制、“盈江县社会矛盾集中调处机制”等先进调解经验。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大排查、大调处、大宣讲、促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是积极推广宣传我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模范。今年,我州盈江县弄璋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先进司法所,陇川县景罕司法所杨清荣同志和梁河县遮岛司法所余运清同志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优秀司法所长,芒市交调委被表彰为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梁河县司法局苏文计同志和陇川县城子镇新寨村调委会排勒丁同志被表彰为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建设五是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注册工作,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全年共年检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54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2人。

(九)提高法律保障民生服务能力

牢牢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网络,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一是全力以赴推进德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再上新台阶。目前,已构建起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一站式”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现已建成1个州级、5个县级、58个乡镇级、395个村居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0993件、提供法律咨询18294人次、开展宣传87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8814份,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受到了我州各族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维护我州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有力的贡献。德宏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还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是坚持应援尽援,做实法律援助为民生服务。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61件,其中刑事案件1219件、民事案件440件、行政案件2件。我州有1名律师荣获了云南省首届“法援好人”荣誉称号。三是努力推进公证服务模式转变。以公证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做好公证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公证公信力。全州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109件,其中:国内公证3231件、涉外公证878件。四是强化司法鉴定监管。认真落实司法鉴定“双严”要求,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证认可工作,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全州4家司法鉴定机构,36名鉴定人,共办理司法鉴定事项1011 件。

(十)积极引导律师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一是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成立了德宏州律师行业党委,配备了专职党务工作者,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夯实组织基础。严格落实律师管理“四同步”工作,今年州律师行业党委先后推荐6名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到昭通扎西、江苏苏州大学参加党务工作培训,9月组织党员律师积极参与“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同月举办全州律师行业党务工作培训班。通过一系列培新教育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强保障。全年,我州律师行业1个支部被省律师行业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1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员。二是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三是发挥律师服务民生作用。四是积极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在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中,全州律师共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91家,签定书面协议77份;律师进“法润脱贫”微信群担任法治村民小组长76人,主动推送法律知识437条,在微信群中解答法律咨询285人次;为民营企业、村办企业开展法治体检26场次,提出法律建议99条;对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查31份,举办法治讲座25场次,开展法治宣传53场次,解答现场法律咨询538人次。此外,还全面做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德宏考点考务工作。“细、严、实”三个方面狠抓落实,确保考务工作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圆满完成了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任务。

(十一)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在机构改革后,加强对下级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积极为县市和部门遇到的实际问题答疑解惑。通过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组织涉案地区各部门复议工作人员参与旁听,“以案代训”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建设。稳步推进我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带动全州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工作深入发展,我州已实现州县两级政府在线办案,并按时完成案件补录工作。建立完善与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信访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州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受理42件,上期结转行政复议案件4件,审结43件,未审结3件。已审结案件中:驳回申请的5件;作维持决定的16件;确认违法1件;作撤销决定的4件;终止16件;其他1件。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4件(含上期结转0件),有43件审结。已审结案件中,驳回诉讼请求的15件。原行政行为机关单独应诉中撤销5件,确认违法或无效的5件。赔偿或补偿1件;驳回赔偿请求2件;一审裁定15件;已开庭案件中负责人出庭次数45次,已开庭的应诉案件负责人出庭出庭率达100%。同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发挥解决行政纠纷渠道的作用。

(十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成效

一是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找准找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双百”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系列宣讲活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风险的能力;二是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2019年扫黑除恶“六个延伸”的法治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对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全州在线学法学员同步参加全省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四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律师推进“法律进民企”活动,积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五是持续推动边境地区法治外宣工作,巩固“法治宣传边关行”活动取得的成效,推进“法治宣传固边防”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六是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优化落实州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按照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的职责职权,修订第一批州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组织编制发布第二批普法责任清单。一年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100余场次,展出宣传展板28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78万余份,文艺演出200余场次,悬挂各类标语9300余条,制作橱窗墙报1000余期。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要在依法治州法统筹工作上有新思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发挥部门普法优势,积极开展各项普法活动。进一步积极发挥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规划设计、参谋助手、督察考核和总结宣传等职能作用,推动依法治州重点任务落实。加强政府立法调研工作,拓宽公众参与立法审查渠道,完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及研究反馈机制。全力推进我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稳步推进执法全过程和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二)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要有新内容。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具体工作中,推进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进一步发展壮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公证机构拓展服务领域、深化服务职能,推进网上办证和数据保管公证,扩大公证咨询途径和方式,提升便民服务能力。围绕州委政府的重大部署,积极主动开展惠企便民等专项法律服务行动,使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以全覆盖为目标,全力打造德宏公共法律服务新名片。

(三)要在维护社会稳定管控上有新方法。要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刑释人员信息库,实现信息对接、信息共享,依靠乡镇(街道、村居)力量,对重点刑释人员落实精准帮教,提升服刑人员教育矫治质量。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推进学习枫桥经验新实践,规范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建设。深化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大数据+人民调解服务,构建大调解格局,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要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上有新作为。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专业法律服务作用,更大力度地参与风险防控,全力护航经济发展。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整治,乡村发展战略、社会治理等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重大执法案件讨论、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信访案件处理等相关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法治获得感。整合律师、公证等司法行政资源,围绕全州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创新开展法律扶贫,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

(五)要在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上有新进展。深刻把握新时代依法治州和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推动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纵深发展。要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确保机构、队伍等按规定时间调整到位,认真落实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改革任务。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推动律师所品牌化发展,做强做优律师业。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援助内容,探索法律援助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扩大改革成果。

(六)要在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有新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实施办法,完善廉政机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队伍职业素养,努力锻造全面过硬的司法行政铁军。

文章来源:德宏州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