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司法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我州司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增强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司法行政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6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2、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3、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层层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4、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网络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
州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办公室作好政务公开工作。
1、公开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
2、全面梳理和完善应予公开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依据。
3、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承办科室、审批程序、申报范本、办理时限及办理结果,绘制审批程序流程图。
4、公开本局人事任免情况。
5、公开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便民利民措施和办事指南。
6、公开本级司法行政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促社会稳定重要举措,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
7、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多途径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情况。
8、按照财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州委州政府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3、责任追究措施。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