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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农垦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8982   作者:杨清志  日期:2017/2/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63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农垦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农垦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农垦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程度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

2.推进执行公开。要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要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促进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3.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权责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将更新内容向社会公开,并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要根据单位的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及审计情况,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考录招聘信息,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垦区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服务公开。要建立健全行政服务目录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

5.推进结果公开。要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要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并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评估调查结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6.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深化农垦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建设项目、农垦自身建设、单位预决算、农垦政策的解读回应等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形式等要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二)加强政务开放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1.推进农垦发展数据开放。统筹农垦信息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以推进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及民生凭证类档案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为重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编制农垦发展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制定数据开放计划,有序开放。

2.落实五公开要求。严格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报审公文时,要针对五公开要求,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方面的意见,随公文一同审批。由单位起草拟以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由单位明确公开属性和方式,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每年要根据党中央、省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公众关切,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公开,应主动公开但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主动公开,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州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

3.加强政策解读。凡由农垦出台,或由农垦起草以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重大政策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应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政策解读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要建全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4.发挥主流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兴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新兴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5.加强政民互动和扩大公众参与。要建立健全网络回应人制度和政民互动平台,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在答复咨询、解决诉求的基础上,主动征求意见、提供信息,进一步拓展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对公众反映事项比较集中、涉及面广或意见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提高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6.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社会关切。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农垦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负责处置的局领导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落实人员,细化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监督检查,查缺补漏,切实抓好日常工作落实。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有效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解决行政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便民。

(四)抓好教育培训。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结合实际,精心安排培训课程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加强与州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参加州组织开展的学习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考核监督。

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体系,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农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