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宏州农垦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8679   作者:  日期:2016/7/15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5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6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农垦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自身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农垦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今年新一轮全面深化农垦改革的起始年。要吃透《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农垦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稳步推进垦区集团化和农场企业化改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我州《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送审稿,按程序报省农垦局审阅、报政府常务会和州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同时抓好国家、省和州有关农垦改革发展政策的宣传培训,指导县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农场改革试点方案和农场深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并督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我局要加大农垦改革的方针、政策、推进情况等各方面的信息公开,为深化农垦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围绕促进垦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公开。

    1.持续推进垦区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

    2.强化垦区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经济、社会、民生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立项、审批、核准、推进、完工备案等方面信息的公开。

    (三)围绕垦区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垦区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要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落实等情况的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让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加强和规范募捐扶贫款物的管理,及时公开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2.推进局机关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知晓率,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补助标准、资金支出等情况。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加强考录招聘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发布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公开招聘等方面信息,加强面向农场富裕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培训活动的公开工作。

    4.推进垦区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做好危房改造政策及任务指标下达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推进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等信息公开。

    (四)围绕农垦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建立健全决策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此外,涉及重大民生决策的事项,要建立并推行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的制定。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

    3.深化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经州级财政部门批复的我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内容包括单位的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机构设置、人员和车辆编制及实有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应当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和分项数额,其中公务用车费用需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的决算应当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国内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情况。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农垦政策解读回应。

    1.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按照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局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局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发表讲话、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2.推进回应社会关切。要做好我局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到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我局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3.推进媒体作用的充分发挥。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对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人员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广泛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垦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特别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定期对政务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2.夯实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同时利用政务公开栏、黑板报、简报和“96128政务热线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3.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同时积极参加州级组织的相关培训,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体制,明确责任,上下联动,确保落实。我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综合科归口管理、职能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工作人员、业务科室经常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加强检查整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并经常性地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重大问题,单位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州政府办报告,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共同做好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文章来源:德宏州农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