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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州民宗局信息公开指南

浏览量:6666   作者:  日期:2016/6/22

2016州民宗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德宏州民宗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德宏州民宗局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州民宗局网页http://xxgk.yn.gov.cn/Z_M_013/?departmentid=8929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公开内容,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受理申请机构

德宏州民宗局办公室

2申请表的获取

申请人可在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公开指南附件下载电子版本。

3申请的提交

1)通过传真方式。申请人将申请表传真至德宏州民宗局办公室。

2)通过信函方式。申请人将申请表邮寄至德宏州民宗局办公室

3)通过现场(含书面、口头)方式。申请人到德宏州民宗局办公室提交申请。

如州民宗局认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到州民宗局办公室现场提交(提出)申请,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4申请办理流程

图片1

5州民宗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国务院价格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州民宗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芒市德瑞路3

办公时间:8:3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2—2121386

传真号码:0692—2118236

电子邮箱:dhzmzjbgs@163.com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州民宗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直接向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692—213152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州民宗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德宏州民宗局依申请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