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芦某某安排游客进店购物案
案件情况:2019年5月14日,导游芦某某在瑞丽市带团服务活动中安排游客进入姐告某珠宝店进行购物活动,案件情况经查属实。
法律依据:导游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芦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19年6月3日
导游芦某某安排游客进店购物案
案件情况:2019年5月14日,导游芦某某在瑞丽市带团服务活动中安排游客进入姐告某珠宝店进行购物活动,案件情况经查属实。
法律依据:导游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处罚。
处罚结果:对导游芦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10000.00)元整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19年6月3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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