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木嫩代表:
您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你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
如您所察,我州中小学校周边出现了诸多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这些托管机构存在着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有很多隐患,州教育体育局对此进行了认真调研和研究。
一、2004年芒市教育局对芒市城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乱象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区小学生家长接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家长不得长期委托他人接送、监护子女,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学校有权责令家长整改,户籍不在芒市城区的,劝其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但由于社会发展及家长的需求的变化,目前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乱象不降反增。
二、2019年6月以来,州教育体育局安排各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人员对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摸排,全州共摸排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77个,其中芒市34个,盈江县30个,陇川县1个(目前已关停),瑞丽市12个。
三、我局向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州直属各学校转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方法,力争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努力规范管理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发展的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教育工作,多为德宏教育的健康发展提意见建议。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