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鸾芳委员:
您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把原农业机械化学校划归芒市用于新建1所小学1所幼儿园》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大量拥入,给芒市城区教育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城区教育资源不足成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为解决此问题,去年州委、州政府已将德宏师专东校区无偿划归芒市,用于举办芒市第七小学。根据芒市近年来适龄儿童增长情况,在芒市城区仅增加第七小学远不能满足学生入学需要,特别是芒市城区东北面仅有芒市镇街坡小学1所学校,教育资源更加紧缺。
为解决芒市城区东北面学生就近入学,缓解东北片区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补齐芒市城区教育资源短板,在芒市城区东北面新建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已纳入芒市城区学校布局规划中。
根据调查,原德宏州农业机械化学校地块使用权属德宏州宏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为逐步化解芒市城区学位供需矛盾,解决芒市城区东北面教育资源紧缺、合理配置芒市城区资源,我们正与各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将原德宏州农业机械化学校地块划归芒市,用于举办幼儿园和小学。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对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