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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823   作者:  日期:2018/8/8

尊敬的龚实宝代表:

  您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州政府出台政策将世居少数民族语言重新纳入小学教学课”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族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州委州政府州教育局历来重视民族教育工作,州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政府的部署。德宏州人民政府德政发[2006]186号文件规定,在德宏州高等专科学院开设少数民族文化课,作为加强少数民族教师的后备队伍;德宏州教育局于2011年修订了《德宏州少数民族双语课程标准》。根据课标要求,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分阶段目标与内容进行民文教学,在课程设置方案里面以说明:学前阶段,(1)在双语幼儿园的小班、中班要解决民族幼儿的语言障碍问题,加强幼儿民汉口语交际能力,要开设民汉会话课。(2)、双语幼儿园的大班和学前班,要开设民语文课、民数学课和民汉会话课,使用德宏州自己编写的教材,必须开足双语口语训练课的课时。一至六年级,(1)一至六年级民语文课程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开设,使用省编双语文教材。(2)在双语课堂教学中采用以汉语为主,少数民族语言为辅的双语课堂教学模式。(3)为了传承少数民族文化,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小学开设民文课程,使少数民族学生更好的学习本民族的文化知识。这样既科学又规范,民文教学得到保。同时为了更好的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学校开展了“民族文化进校园”、民族民间艺术“传习馆”等工作,让孩子们学习少数民族的文化、艺术。

  在教材建设方面。根据课标的要求,德宏州教育局组织编写了少数民族地方教材,目前有傣族、景颇、载佤、僳傈四个文种的学前教材、识字读本,课外读本等教材,这些教材都免费发到学生手中,教材得到了保证。

  在双语教师培训方面。州教育局非常重视双语教师培训工作,每年进行至少3次双语教师培训,在培训中以课代训,开展民文观摩课、民文竞赛课等,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多媒体教学,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对民文课提出了更高要求。实际工作中部分学校缺少民文教师,开民语文课还没有全部开齐开足。

  目前,州人大正在制定《德宏州民族教育条例》。下一步,根据国家省的规定,我们将根据《德宏州民族教育条例》,结合您的意见,报请州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族语言文字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你对我州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德宏州教育局

2018年6月27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