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期待,经报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2020年9月23日起,全面恢复市政府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零阳性不等于零风险。温馨提醒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一、依法逐级走访
目前境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来访群众要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疫情期间请来访群众不要越级上访,全市各级各部门同步恢复群众来访接待,请确需通过走访形式反映诉求的群众,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就地就近就便逐级反映问题,各部门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来访群众要加强个人防护,来访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严防疫情传播扩散。到接访场所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扫二维码,未正确佩戴口罩和未扫码的,一律不得进入接访室。来访群众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请及时就近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自觉维护来访接待秩序
来访群众不得在来访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和逗留,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接访过程中,请来访群众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5人以上来访反映同一诉求的,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推选代表参与接谈,随同来访的其他群众请自觉离开并返回驻地。
四、提倡通过网络信访和来信方式反映诉求
网络信访方便快捷,来信办理及时规范,同样管用好用,能够有效避免人员相互接触感染疫情,希望广大群众更多采用网络、来电和来信方式反映问题。
(一)网络信访
1.云南信访网址:http://xfservice.yn.gov.cn,或直接百度“云南信访”。
2.瑞丽书记市长信箱:请在瑞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rl.gov.cn)点击。
3. 微信:请在微信中搜索“云南信访”公众号。
(二)邮寄信件
来信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瑞丽市信访局,邮编:678600。
电话:0692-4115836 0692-4119077
特此通告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