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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浏览量:34205   作者:  日期:2021/6/1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任职决定

202149日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县长郑洪云提请,经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甘朝良  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尚炳广  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149

文章来源:陇川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