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决定
(2021年3月25日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县长郑洪云提请,经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寸 凯 为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任命丁勒堵 为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方鸿杰 为陇川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免去杨发鸿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免去闫 有 陇川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免去寸永正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郭春荣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管能清 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陇川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