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15时许,陇川县公证处迎来一位特殊当事人。进入大厅后说自己是来办理公证的,但当公证员问及具体办理事项时,由于当事人王某普通话不标准,一直无法将情况表达清楚,情绪激动又显得焦急万分。
经过公证员近八十分钟的耐心询问,并主动联系当事人家属了解情况后得知:当事人王某有个侄子大学刚毕业,急需将户口从学校迁至当事人所在地(王乙的户籍内)。当事人王某与王乙系兄弟关系,二人共同共有一套房屋,按照浙江当地政策要求,户口迁入时房屋所有人均需到场签字。由于3月份德宏疫情突然爆发,王某赶往浙江签字的计划被打乱,为了其侄子能够顺利落户,遂找到了陇川县公证处,希望能出具一份委托公证。
通过一系列的证据收集、核实、办理,下午五时许,当公证员将公证书交到王某手中的那一刻,王某脸上露出了灿烂、欣慰的笑容,嘴里不停的说:“谢谢你们,这是我第一次来公证处,来之前我以为过来盖个章就可以了,多亏你们耐心、周到的服务,这下事情办好了,我也放心了……”
陇川县公证处自恢复执业以来,先后办理54份公证书,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今后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