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陇川县处非办(县金融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行联合开展了非法金融综合排查整治工作。
联合排查整治小组以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从事吸收公众存款、金融租赁、私募基金等非法金融机构为排查整治主体,重点排查整治以虚假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发放高利贷、以高额回报为诱惑向社会募集资金、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等非法金融业务,重点走访排查县域重点商业区、人流密集街道的广告经营、房屋及信息中介、汽车租赁、二手交易等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并就金融基础知识、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政策知识进行宣传。走访过程中,部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因违规发布涉金融广告及擅自开展类金融业务被要求整改。
接下来,县处非办(县金融办)将继续保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高压态势,协调和组织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行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涉金融领域排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县域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