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下午,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到户撒乡曼捧村委会组织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户撒乡乡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支书、乡政府工作人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等11人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做了详细介绍,并对拟不起诉的理由进行阐述。本案中,被不起诉人石某在案发第一时间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综合考虑被不起诉人家庭因素及被害人与被不起诉人系共同成长的亲密好友邻里关系,承办检察官提出不起诉处理意见。听证员们围绕案情进行询问和独立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受邀听证员们对陇川县人民检察院采用公开听证方式阳光司法的行为给予充分肯定。通过此次公开听证会,让当事人能够全面听取各方面的声音,既有利于化解矛盾,又能有效促进办案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阳光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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