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浏览量:5379 作者: 日期:2020/9/15
各乡镇(农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驻陇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当前国外疫情持续蔓延,为有效阻击疫情的输入和扩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负责人要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场所进出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张贴“云南健康码”,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测量体温,督促其规范佩戴口罩,扫码出入。
二、广大群众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办公场所、居民区、医院、药店、车站、机场、大型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酒吧、餐饮门店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时,要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扫描“云南健康码”出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三、减少人员聚集,养成“一米线”、勤洗手、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口鼻。四、各乡镇、农场和县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充分发动群众,狠抓网格化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辖区网格管理。尤其涉边乡镇要继续严格抵边村寨封闭管理,24小时值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公共场所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部门、村(社区)举报隐瞒境外旅居史、非法入境人员及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人员、违规接纳境外非法入境人员住宿、居留的行为。举报电话:0692-7102110(24小时接听)。六、疫情期间,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