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天然林停伐,建立天然林保护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措施,也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陇川县于2016年被列入云南省非天保工程区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试点县之一,实施停伐保护任务面积715400亩,涉及9个乡镇68个村委会,聘请护林员101名,停伐补助资金每年每亩10元,直接兑付到村小组集体和林农个人。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是惠及全县上万户农户的民生工程,对继续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维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补助资金兑付工作,2020年来已兑付2019年度集体和个人停伐补助资金588.2452万元。因林权纠纷、林权权利人拒签、无法联系林权权利人、工程项目永久占用核减、调入国家级公益林等原因未兑付47.9548万元。近一段时间以来,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积极采取措施,深入王子树乡、景罕镇等乡镇涉及村小组召集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并积极协调村组之间搁置权属争议签订共管协议和补助分配,让停伐补助和管护责任得到落实。通过宣传和协调,已有5个村小组签订协议,顺利兑付停伐补助20.0353万元,全县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兑付率达到95.61%。剩余未兑付资金27.9195万元,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积极兑付,涉及工程项目永久占用核减、调入国家级公益林2127.1亩补助将由财政收回。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