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陇川县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白珊珊,副县长陈玲;县政府督查室、创建办全体干部,各乡镇(农场)分管统战民宗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州创建工作的文件和精神,介绍了全县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州县创建指标体系变动情况。与会人员就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等做简要发言。
白珊珊强调:提高思想认识,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三个自觉强化创建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创建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创建工作要秉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原则,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要切实转变作风,督促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和要求,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就做好陇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陈玲提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创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前,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民族团结工作至关重要,要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进一步创新载体、查缺补漏,全面深化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要认清形势、直面问题;我们的工作基数大,参与程度深,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学习不够重视、认识度不足、总结提炼不够,对外宣传氛围不浓厚的问题。要把握关键、突出重点;继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重政策宣传、典型引领、强化联动、注重氛围营造;认真做好创建示范县近期重点工作,积极申报第三批陇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村(社区)、小组,增强10月民族团结月的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六个一”要求完成州级备检储备库工作。要严格督查,推动工作落实,推动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定的各项任务要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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