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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德宏州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1575   作者:闪志刚  日期:2021/1/25


2020年度德宏州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来,德宏州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面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动德宏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按照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要求,现将2020德宏州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局党组对统计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二是坚持定期法治专题学习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涉及法治领域的决策部署,研究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结合统计工作,开展统计督察整改。认真落实州委依法治州办2020年法治政府督察工作计划,结合部门工作大力开展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四是压实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政府统计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在全局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业务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为加强法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围绕计划抓落实

为确保2020年顺利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紧紧围绕《德宏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统计政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二是认真梳理、理清部门权力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通过梳理调整我局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六类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职权共计1类,共计 2 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 2 项,“追责情形”共计 2 项。其中,行政奖励 2 项,对应的“责任事项” 2 项,对应的“追责情形” 2 项。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德宏州统计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管理效能,提高顾问律师在统计部门的咨询、办理相关事项作为;二是邀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统计执法案卷的审核把关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三是落实《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统计违纪违法立案案件查处中,强化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3、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县市统计执法检查流程,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在当前面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形势下,结合我州实际,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德宏州统计局于2020年11月17-19日在芒市地区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培训和执法检查试点工作。从统计系统执法检查平台调查对象库中随机抽取芒市工业、贸易业和固投业三个统计专业12家企业。12月5日,首次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对瑞丽2个企业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培训和执法检查,一是锻炼了统计执法队伍,强化了执法能力;二是增强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三是推进了监管平台系统共享和应用;四是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强化公正文明执法要求。

4、不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强化执法证管理一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德宏州统计局执法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有5人(含持有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第二类为持有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颁发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23人。202011月份,组织全州统计系统2名业务骨干参加了执法证考试培训,考核通过1人,目前全州统计系统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共16人。二是执法证管理情况。根据《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关于做好2020年度统计执法证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取得统计执法证的持证人员,要求妥善保存管理好自己统计执法证,在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照相关统计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经过复核持证人员严格按照规定都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统计执法证,没有违反《办法》规定。

5、坚持学习制度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教育一是统计干部职工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突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结合普查年份的普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除组织机关内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普法教育外,还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促进领导干部牢守党纪国法、处处做到遵纪守法,时时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德宏州统计局在普法工作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坚持与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深化统计改革相结合,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入脑入心,领会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根本出路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掌握中央对统计工作的新定位和赋予统计部门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给予处分处理建议和实施统计督察的新职能。

6、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积极参与“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撰写《德宏州统计局“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充分展示统计行业普查宣传成果,受到考评组的一致好评;二是严格按照州委普法办、司法局、政务服务局等部门的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周”、“德宏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启动仪式”,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七.”建党节12.4”宪法宣传日等国家法定节日,开展国家宪法、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上党课、讲党史、新中国史活动,广泛宣传禁毒防艾、行政复议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开展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比赛等活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脱贫攻坚政策、疫情防控知识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强化普法对象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受教育群众累计达万余人次三是经费有保障。德宏州统计局重视对法治建设领域的工作,确保每年普法经费不少于5万元。定制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相关内容的展板6块,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规章27个不得》宣传单、动漫宣传折页1万多份;印制《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知多少?》、动漫宣传折页8000份,并在折页上标注德宏州统计违纪违法举报途径四是构建具有德宏特色的统计法治文化建设高地。把统计法治文化元素纳入统计各项工作中,推动统计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统计文化的融合发展。在单位走廊过道设置法治宣传栏、开办了统计普法专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民族团结等宣传展板;在局内网设置了法治建设网页,包括统计法规、统计宣传、统计执法、依法治州等栏目,在政府统计网页增设德宏州统计违纪违法举报途径。五是认真开展爱国卫生8个专项行动”社会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和学雷锋志愿者到芒市大河、单位周边清除垃圾,参加在芒市街心花园的“宪法宣传周”“国家志愿者日”启动仪式,联合国家统计局德宏调查队和芒市统计局两个单位在启动仪式现场开展“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局办公区改造了两个洗手台,分别配备洗手液和抽抽纸等卫生设备,同时张贴“七步洗手法”知识宣传画,提高了干部职工勤洗手、讲卫生的良好习惯。认真撰写统计法治宣传简报。全年共撰写法治宣传简报30期。

(三)扎实推进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1、领导重视,及时出台整改方案。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云办通【2020】34号)和《云南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函》(云统督改办函【2020】1号)文件,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以政府办牵头,州统计局具体负责,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好各项整改落实,德宏州统计局认真分析研究国家统计督察反馈云南整改措施,认真梳理出符合德宏实际的整改措施,于6月中旬起草了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审核,7月15日州委州政府印发《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德宏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0〕43),成立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组长,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统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和科技局、州林草局等17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统计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细化整改落实方案印发了《德宏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函》(德统督改办函【2020】1号)和《德宏州统计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法统计法精神和做法的通知》(德统督改办【2020】3号),进一步强调了整改对象、整改范围和整改时限,建立督促整改落实联络员,确保德宏州统计督察整改扎实有效推进。

2、迅速行动,狠抓整改落实。一是推动州、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按照州委书记赵刚的批示精神,8月5日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四次集中学习,并邀请省统计局一级巡视员胡利人到会作专题导。县市党委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相继开展了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通过学习促进了领导干部准确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所造成的宏观决策错误,给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来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理念,树立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增强做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州委、州政府重视加强统计领导班子队伍建设,2020年6月17日州委组织部到州统计局通过干部职工民主推荐,局长、副局长各1名,三级调研员1名。目前,三名同志已经正式任命。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并对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指示;三是完善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免流程。根据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州委组织部制定了《德宏州州及县(市)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任免工作流程》四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普法教育2020年9月4日,局邀请省统计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马文鑫在州委党校对全州新提拔处级干部班、新任科级干部班和统计系统专业人员讲授以“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主题的统计法律法规课程,共计196名领导干部参训。2020年10月20-22日,由州委组织部牵头主办、州委党校、州统计局配合举办了德宏州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分别邀请了7名省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室领导及统计专家对我州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依法统计专题培训。本次专题培训,共有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统计局局长和州级23个主要经济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1-2名共计6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了系统培训,提升了依法统计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五是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和评估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州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德宏州统计局各专业科室,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和评估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统计数据质量核实检查,采取统计专业抽查、联网直报平台巡查、常规数据异动倒查、主要数据匹配性协调性评估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整改,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有关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和发布制度六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政策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文件清理时期、内容、范围要求认真对本地区、本部门2018年来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2万多份文件,其中清理出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共4份,并及时进行了废止。分别是:州交通运输局清理出1份、芒市2份、瑞丽市1份;七是州、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州委州政府办于2020年7月31日印发了《德宏州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德办发〔2020〕28号),各县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相继印发责任制和问责制。八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7〕183号)和省统计局《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云统发〔2018〕114号)文件精神,州、县两级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层层落实局领导、科室、具体负责人的责任。定期梳理,按时报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工作实行“零报告”制度。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截至目前没有发现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九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州委编办就乡镇统计岗位人员配备和统计执法岗位配备进行了调研。目前乡镇及开发区、产业园区已经配有相应的统计机构和人员力量,并明确统计工作岗位职责十是完成承办省局转交“双随机”执法检查问题线索的立案查处工作,形成《关于统计执法检查组承办省局转交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及时上报。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推进较慢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之我局首次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对监管平台中的相关指标任务掌握不全面,时间紧任务重,不能按照原计划完成抽查户数,根据市场监管局的建议,我局于12月上旬从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了2户统计调查对象,计划在12月下旬完成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二)德宏州统计系统没有专职的统计执法队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难

按照《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持有统计执法证。未取得统计执法证的,不得从事统计执法工作。因此,《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将不能在统计行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州局有五人考取了《统计执法证》(云南省允许持证人数为:省级15人,省会城市10人,其他州市5人,县市级3人),都是由各专业业务人员兼任,业务报表时间、普查工作任务与执法检查时间冲突严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难

(三)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调查工作难

一是人口普查占用大量的人力和时间。2020年是德宏州第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入现场登记阶段,全员动员开展普查工作,加之常规统计工作的开展,无力开展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调查工作;二是开展统计调查审批权限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十二条 ...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第八条 制定机关申请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以公文形式向审批机关提交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表、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经费来源说明。建议2021年的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调查工作由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调查”工作的审批备案,然后委托德宏州统计局或国家统计局德宏调查队开展满意率的问卷调查。

三、德宏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调整充实德宏州统计局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毛竹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依法治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统计法规科。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法规科具体负责二是加强党组对统计工作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健全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晰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和“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党组议事流程和活动,完善协调运行机制三是修订完善制度。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统计法制、内部管理、网络管理等49个工作制度。其中新增了《德宏州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二)加快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德宏州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重视统计法治建设。今年以来,认真履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统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德宏州统计局将结合实际、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坚持按照州依法治州办的安排部署,把法治德宏与法治统计建设相结合,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等工作重点,狠抓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统计系统的依法治统能力水平工作。

附件:德宏州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

德宏州统计局

202012月15

附件:德宏州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案例

依法统计 依法治统

不断提升全州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能力水平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第4统计督察组对云南省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国家统计局督察反馈意见德宏整改方案》要求,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10月20-22日,由州委组织部牵头主办、州委党校、州统计局配合举办了德宏州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分别邀请了7名省统计局相关专业处室领导及统计专家对我州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依法统计专题培训。

在培训开班仪式上,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马云峰作开班动员讲话,并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要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出台《意见》《办法》《规定》的精神实质与重要意义,深刻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要加强统计队伍培训工作,保障统计人财物需要,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统计数据质量;四是要牢固树立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六个不得”统计法律底线五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的生命线;六是要以时不我待、奋勇争先、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抓铁有痕的工作干劲,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培训会上,省统计局领导、统计专家认真细致、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统计法律法规及当前统计法治建设情况、农业发展形势、工业统计、服务业及新兴产业统计、投资统计、贸易业统计、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等7个统计领域方面的法治建设、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状况。授课老师采取用以案释法、政策解读、图文并茂等方式讲解了国际国内、全省地州间的法治、经济社会发展,授课内容设计合理、言简意赅、形象生动、易于理解,受到学员们的一致好评。

在培训结业仪式上,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罗宏榆出席培训结业式,对此次培训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全州领导干部不敢、不想、不能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统计氛围;二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统计改革发展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来谋划推进,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政策和人财物方面有力保障统计改革发展,不得将统计机构列入经济责任部门进行考核,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协同,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既发挥统计部门在政府综合统计领域的引领作用,又发挥部门统计在行业管理领域的专业性作用,实现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有机统一,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各自统计力量

州县两级3名学员在培训结业式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学员们纷纷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在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误导宏观决策等方面的极大危害性,把不断提高本部门统计数据真实性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标尺。今后的统计工作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精、做准、做全、做实每一个报表指标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客观全面反映本部门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法律保障。

本次专题培训,有来自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统计局局长和州级23个主要经济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1-2名,共计6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了系统培训,提升了依法统计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


文章来源:德宏州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