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9〕40号)要求,德宏州民宗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州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和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公开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制定了《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年内对 《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解读。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充分运用州内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州人民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年内共用“德宏民族宗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6条。2019年12月11日晚间,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段生平将座客《德宏热线》直播间,就我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和实施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等群众关心的相关话题,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
1.认真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1月考察云南以来,德宏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把示范区建设融入到全州发展大局,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推动全州少数民族和地区跨越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州发展差距逐步缩小,民族团结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总体来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发展。我们牢固树立“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不重视民族工作的干部不是称职的干部”的理念,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深度融合,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和阵地建设,建好民族团结基层阵地,党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执政根基更加稳固,各族群众心向党、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显著提升。二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推进民族工作法制化。我们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州制定了7个单行条例,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州内民族节庆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州、县、乡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民族宗教关系和联动响应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专报和联动处置,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多年来全州未发生一起因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效保障了全州各民族的平等权益,维护了民族团结,促进了全州全面发展。三是围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把加快发展、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关键路径。通过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行动计划,推动民族区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2018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381.06亿元,比上年增长8%。芒市、陇川县、盈江县脱贫摘帽,德昂族实现整族脱贫,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帮扶的阿昌族聚居区实现整乡整村脱贫出列,三峡集团帮扶的景颇族聚居区贫困发生率明显下降,沪滇扶贫协作全面深化,全州贫困发生率从2017年的4.66%下降到1.65%。四是传承发展优秀民族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第二季《魅力中国城》竞演取得成功,《刀安仁》《龙尚广》等文化艺术作品影响广泛,《傣族剪纸》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0个乡镇被列为省级以上民族民间区域性文化保护区,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村100%建有文化活动站(室)。每年定期组织举办泼水节、目瑙纵歌节等五个世居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民族节庆成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积极推动海峡两岸交往交流,德宏成为全国第一家州市级“海峡两岸少数民族交流与合作基地”,工作举措和成效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2. 切实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走访调研和重要节庆期,结合扫黑除恶、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反邪教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五进”(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对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各族群众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做到时时讲、逢会必讲。二是全面开展“三支队伍”培训工作。举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业务人员、全州基层妇女骨干宗教防渗反渗知识培训,共计培训600余人参加了培训。组织州佛教协会16名综合素质较高、讲经能力较强的教职人员,围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解读、民族团结、民族文化、反邪教反恐怖主义、扫黑除恶和南传佛教教义教规等,分别到5县市18个乡镇40余个寺院开展普法讲经活动,受教信众4000余人。入夏安居之际,在五个县市开展南传佛教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参训人员1200人次。通过宣传和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三是抓紧抓实宗教工作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自2018年10月全国、全省宗教工作督查以来,德宏州针对中央、省委宗教工作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召开常委会2次、全州宗教工作督查整改专题会暨宗教专项工作部署会1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4次,上报各类方案和整改情况6次,制定方案台账、细化措施要求,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个个整改到位。四是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为体现州委对宗教界人士的关心,春节期间,代表州委赴五个县市对宗教人士进行慰问,共慰问127名宗教人士,2个宗教团体,发放慰问金12.66万元。国庆期间,高规格组织召开“我和我的祖国”——德宏州宗教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座谈会,德宏州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个教派代表共100人参加会议。德宏州天主教、佛教分别举行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六是依法查处境外宗教渗透组织活动。全年查处基督教非法活动11起,共取缔非法活动点6个,行政拘留2人,训诫教育77人,收缴非法宗教出版物2.2万份。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稳定。一是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加强研判,合理调处矛盾纠纷。开展好排查分析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因素及存在隐患工作,全面掌握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和谐动态情况,及时介入,妥善处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2019年,围绕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势分析研判65次(州级43次、县级22次),全州排查出维稳隐患及疑难问题28件,已化解25件,正在推进化解3件。二是顺应当前形势,强化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力度。督促贯彻落实《德宏州民宗局关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德宏州民族宗教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力度,加强与网信办、公安、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力度,做到信息互通、思路统一、群策群力共同维护我州网络环境。
(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例会这个平台,开设学法专题,积极带领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全年累计开展了42场次的行政例会学法活动。积极组织单位领导干部和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活动,学分达标率100%,圆满按时完成了2019年在线学法任务。此外,还组织开展干部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奖知识竞赛、知纪明规懂法党纪法规测试、保密普法知识测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有奖竞答等测试活动。利用“4·15”、“6·26”、“7·1”、“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普宣传日”、“12·4”活动到社区、到挂钩村开展普法宣传、家风家教、义务植树等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1630余份。还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公示栏、摆摊设点等形式,进学校、乡镇、社区、村寨、机关、宗教场所等方式发放宣传单,向群众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
(三)规范民族宗教领域行政职权,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政务服务方面。完成机构改革后州本级5类、23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调整,同时指导县市民族宗教局完成县级6类、41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调整;认真细化完善已入库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要素,认领和完成州本级10个主项、22个审批子项和县级13个主项、30个审批子项信息要素的完善、配置和发布工作,确保全州民族宗教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线的事项与在互联网向社会公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素一致;州级10项政务服务事项列入“马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县级14项政务服务列入“马上办”“最多跑一次”清单。二是监管事项方面。及时认领省级推送的州、县两级监管事项实施清单35项,完善州本级实施清单信息要素14项;积极推进落实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按时向省民宗委报送州、县两级“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监管对象信息表、执法人员信息表及监管行为的行政相对人(自然人、组织、团体)数据。
(四)做好民族成份变更审批服务及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好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及“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要求,严格按照省民宗委开发的“云南省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备案系统”和规范统一的办理材料和文书模板开展审批服务。截止2019年12月,共为全州各族群众办理民族成份变更45份(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共接待群众来访7批次、16人次。积极办理州信访局转办的3件信访件,做到件件有回音,让群众满意。
三、深化重点领域和信息公开
(一)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开展公示工作
1. 通过多种方式分类进行公示。一是在局机关宣传栏内容对党务工作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以便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利用局机关大门口电子屏宣传屏公示全局干部职工及法治宣传等相关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2019年1月至11月30日,通过单位电子屏、橱窗、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等公开各类信息230条(橱窗公开30条;微信公众平台157条,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43余条)。三是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州民宗局专栏里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四是多渠道、全方位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监督效能性,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2. 州民宗局制定出台《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信息作出明确规定。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审签;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公文审签前应先送本部门发文机构审查。
3. 州民宗局在政府网站全面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2019年,州民族宗教局提案11件。及时召开本局分办会,将领回的提案办理任务按内容类别分解到相关承办科室,明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及相关要求,办公室对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梳理总结提案办理工作情况,不断改进提案办理工作。已办结的提案,我们都做到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及时由分管领导带队面商,满意率均达到100%。由于提案涉及民族宗教等敏感信息,决定依申请公开。
4.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本系统政府网站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信息。年内对2019年度预算,2018年决算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2. 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三) 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及依法管理宗教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制定了《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年内对 《中共德宏州委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和《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解读。
(四)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重大信息发布需经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对委托其他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开设单位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发布不当言论。
(五)保障政务热线电话24小时开通。
四、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9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健全了机构、有兼职的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态良好。但是,离上级部门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专职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一岗多责,往往会顾此失彼;
(二)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没有接受过网络维护的专业培训,不具备专业网络维护技能,无法进行网络维护。
五、2020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行政例会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和理论知识,提高学习的主动性。
(二)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工作责任心。无固定编制设立专职信息公开工作岗位是每个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绝大多数是由办公室同志兼任,一岗多责,不能专心负责此项工作。因此,今后我局要积极争取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编制问题。
(三)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工作质量。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州委、州政府举办的各类信息员培训班,鼓励信息工作人员自学一些网络维护知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网络运行维护的能力。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