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6〕123号)要求,我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印发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德民宗发〔2016〕144号)要求,2018年5月21—25日,我局组成检查组,2名执法人员对随机抽取的梁河九保太平寺等25个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座谈走访,检查组从场所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建立和执行场所管理制度情况;登记项目变更情况以及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等方面开展了重点检查。从抽查情况来看,25个场所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财务管理、遵纪守法等方面都基本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场所无消防水池或消防池未蓄水。
(二)部分场所管理制度未上墙。
(三)部分场所新版《场所登记证》尚未换发。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做到监管职责更明确、抽查方式更科学、执法标准更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监管对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形成我局行政执法的一项常态化工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