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印发2018年德宏州民宗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12768   作者:  日期:2018/7/31




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40号)要求,为全面推进州民宗局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18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731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推进政务公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州民宗局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民宗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信息作出明确规定。拟制公文时,应当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审签;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删减后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公文审签前应先送本部门发文机构审查。(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

2.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科室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拟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办公室予以退文。(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3.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办公室负责)

4.在政府网站全面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按年度分类发布有关内容。发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复文时,应提供发布机构、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号等。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涉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相关科室负责)

5.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法规科负责)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本系统政府网站的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等信息。(财务室负责)

2.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驻村工作队负责)

(三) 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及依法管理宗教工作加强政策解读

1.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权威透明,避免误解误读。相关解读材料的公开,应于政策文件印发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与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各科室负责解读政策,办公室负责发布

2.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州政府新闻发布会、部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发布署名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多守辉局长负责,办公室配合)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充分运用州内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州人民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办公室负责)

2.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办公室负责)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逐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公开每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建立办事工作日制度。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重点公开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分别负责落实)

2.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全面梳理州民宗局委职责范围内公共服务事项,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法规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分别负责落实)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按照网上办事规律,优化整合业务流程,通过智能化设备集成应用,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确保线下线上事项同源管理和申请材料、业务流程、办事规则、公众体验一致,让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办公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与单位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下线上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办事。(法规科负责)

(四)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发〔201747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建设,保障好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内容。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全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提供不充分、提供方式不便捷等问题,让群众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得信息帮助。强化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平台功能,做好常见问题问答相关专栏保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办公室负责)

(五)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注:政务新媒体指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

1.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政务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工作,重大信息发布需经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批同意,对委托其他单位运营的新媒体,开设单位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发布不当言论。(各科室完成信息审核报批工作,由办公室发布)

2.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回应公众关切。(办公室负责)

(六)保障政务热线电话24小时开通

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建设,探索互联网+政府热线模式,推进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整合统一到“12345”政府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着力解决号难记、话难通、诉难求、事难办等问题。(办公室负责)

(七)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公开答复文书格式规范(明示救济渠道、标明便于区分的编号等)。加强与法制、信访、法院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畅通内部工作流转与衔接。(办公室负责)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办公室负责)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重点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办公室负责)

(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尚未完成编制的,要在年底前完成并对外发布。(办公室负责)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州民宗局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请各科室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于20181122日前报送至机关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