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我局于2017年5月11日收到,项目业主瑞丽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上报的瑞丽市棒蚌民俗村项目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经我局审核,拟建项目选址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4号号)和《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有关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条件,申请材料完备,同意核发瑞丽市棒蚌民俗村项目的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证书编号:0000504。依据德宏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5月1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