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年7月5日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下放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的通知》(云建质〔2015〕16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芒市新立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实地到该企业办公场所进行了现场核查,办公场地符合要求,机构人员齐全。经评审,企业申报资料和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审查合格。并对审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德宏瑞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符合资质核准条件,予以核准并通告,证书编号:(云)JZ安许证字[2018]000337。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3月2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