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杨荣业占用城市道路乱停放车辆

浏览量:6628   作者:  日期:2021/5/24

当事人:山东省鄄城县富春乡富春行政富春村374号 杨荣业

处罚文号:陇住建执队罚决字(2021)9号

处罚金额:叁佰(300.00)元

案件处理结果:处以叁佰元罚款,移除占道车辆。

立案时间:2021年5月14日

结案时间: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