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

浏览量:6088   作者:  日期:2021/5/12

当事人:德宏众合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长忠

处罚文号:陇住建罚决字(20212

处罚金额:壹拾万元

案件处理结果:处以人民币壹拾万元,上缴国库。

立案时间:2021127

结案时间:202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