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明成、杨正品、张春艳、赵艳红、杨桂萍,戈平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心弱势群体、环卫工人、公交师傅住房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租房由政府统建,主要用于城市中低收入无房人员的过渡性住房安置。我县共有公租房1038套(其中:学校210套、医院106套、乡镇220套、工业园区102套、县城区400套),目前已全部分配入住。2017年我县出台了《陇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要求,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城镇有稳定职业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来务工的无住房人员;环卫工人及公交司机属于进城务工类别人群,只要无房,我局都进行受理保障。
由于公租房屋都已分配完成,暂时无法再进行实物保障,我局将采取每年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对轮候人员进行保障。2019年底我局对所轮候的112户人员进行了租赁补贴发放,共计发放补贴24.44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同上级部门对接,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申请再新建一部分公租房,以解决轮候人员住房问题。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