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陇川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7号建议的答复
黄子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综合执法局清理老街路两边人行道上摆摊设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对章凤镇老街子路占道经营的问题,去年我局已对老街子路两侧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私搭乱建雨蓬等现象,进行多次整治。农贸市场建成后,即将所有经营者迁入市场经营,因多方面原因,使这里的占道经营行为反弹,我们再次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发放了禁止占道经营通知书,通知载明:如再次占道经营,将严格依法惩处。同时,我们将老街子路纳入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监督管理好占道经营行为,维护好交通秩序,确保人行道畅通。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